
综合交通调查是系统掌握人员出行与货物流动规律,支撑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工作。近日,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,正式启动于2026年7月至10月在市辖11区范围内开展的广州市第四轮综合交通调查。
【调查内容】
本次调查包含居民出行调查、港口航运调查、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、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和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等五大板块。具体为:
一是居民出行调查:覆盖全市11区,抽样率1.0%、涉及8.2万户,调查对象覆盖各家庭6周岁以上全体人员,包含常住人员和暂住人员。全面调查了解居民出行目的、方式、时段、痛点,为住房、就业、公服设施的配置提供数据支撑。
二是港口航运调查:立足海洋经济发展战略,面向港口、船舶、航运服务等相关单位及从业主体开展调研,全面摸查全市港口货源分布、货物转运模式等核心底数,支撑海洋强市建设。
三是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:聚焦大湾区协同,针对跨城人员摸查跨城通勤模式、时耗与痛点,为强化广州核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等提供量化数据支撑。
四是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:聚焦全市产业物流发展需求,面向物流企业、货主企业等开展专项数据采集,摸查货物流动脉络、运输运行规律,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五是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:对广大市民群体及快递从业人员进行调查,系统掌握车辆使用、停放等需求特征,为电动自行车交通治理等提供数据支撑。
【调查时间】
调查分阶段推进,2026年7月至8月开展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、港口航运调查、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,9月7日至9月28日期间每日18:00—21:30开展居民入户调查,9月底前完成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。
【调查对象】
本次调查的对象为6周岁以上的常住人员和暂住人员;港口、船舶、旅游等相关单位和从业主体;跨城出行人群及有关交通设施;物流运输企业、货主企业、枢纽场站及货车等;电动自行车使用者、不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市民群体及有关管理对象等。调查内容涵盖个人出行特征、港口航运及产业特征、跨城出行、货运物流运行以及电动自行车拥有与使用特征等。
【配合义务】
所有调查信息将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规定,严格保密、绝不外泄。各调查对象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积极配合本次调查工作。
本次调查的成果将作为今后城市交通规划、决策、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。
南方+记者 李鹏程杆杆配资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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